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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记者彭军君)日前,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编制的《南通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根据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的类型、使用年限、报废时间实施差别化补贴,重型货车每辆最高可补贴2.3万元。《方案》与5月底出台的《南通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企业考核管理和车辆运营奖补方案》产生联动叠加效应,进一步助推新能源配送车辆推广,加快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方案》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提前淘汰报废的南通籍国三柴油货车,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享受本次补贴。行政事业单位和财政供养单位的车辆及已享受其他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车辆,不享受本次补贴。
此次补贴具体实施时间分两个时段。第一时段为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对2011年(含)以前注册登记的重型、中型、轻型车辆,分别补贴21000元/辆、14000元/辆、4000元/辆;2012年(含)以后注册登记的重型、中型、轻型车辆,分别补贴23000元/辆、16000元/辆、4000元/辆。第二时段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2011年(含)以前注册登记的重型、中型、轻型车辆,分别补贴15000元/辆、10000元/辆、3000元/辆;2012年(含)以后注册登记的重型、中型、轻型车辆,分别补贴16000元/辆、11000元/辆、3000元/辆。
补贴申请受理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至2023年1月31日,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6:30。车籍地为崇川区(包括原港闸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车辆在南通市公安局车管所综合服务站(南通市越江路70号附近,原车管所位置)联合服务窗口受理。逾期不再受理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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