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教与乡治:古代善治因素
原标题:善教化民,兴学育才,代有兴革、绵延不绝,积累了丰富经验――(引题)
乡教与乡治:古代善治因素(主题)
张晋藩
古代的儿童入学年龄一般在8岁至15岁之间。入学当天,要举行“入学礼”。根据《礼记》和《弟子规》而流传下来的“开学仪式”历经千年未改。通常的“开学仪式”包括正衣冠、行拜师礼、净手净心、朱砂开智等内容。
中国古代是以农立国的农本国家,十分重视基层组织的建设。从周之乡遂到明清保甲,辗转相承,代有兴革,绵延不绝,积累了极其丰富的乡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实践经验,为确保基层的和谐稳定和实现国家的稳固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些弥足珍贵的实践经验,对今天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史鉴价值。
中国古代重礼制、序尊卑的礼法文化,上行之于朝堂,下贯彻于乡里。从周朝起,所实行的乡宴之礼,就是礼法文化的具体贯彻。
根据周礼,乡宴之礼,也就是定期举行乡宴,以和乡党之情,以明长幼之序,以叙伦常之亲。由于乡宴之礼有助于基层的稳定,所以受到历代统治者一贯的重视。《礼记・射义》中说:“乡饮酒之礼者,所以明长幼之序也。”《礼记・经解》中说:“乡饮酒之礼废,则长幼之序失,而争斗之狱繁矣。”
汉明帝永平二年三月,“上始帅群臣躬养三老、五更于辟雍。行大射之礼。郡、县、道行乡饮酒于学校,皆祀圣师周公、孔子,牲以犬”。晋武帝泰始六年(270年)十二月,“帝临辟雍,行乡饮酒之礼”。明太祖洪武十六年,下诏颁行《乡饮酒礼图式》,每岁正月十五日、十月初一日,于儒学行之。为了彰明教化,规范乡饮酒礼的举行,洪武二十二年,“命凡有过犯之人列于外坐,同类者成席,不许杂于善良之中,著为令”。清朝仍重视乡饮酒礼,历代皇帝均较为关注各地尤其是顺天府乡饮酒礼的举行,雍正元年,雍正帝特谕顺天府府尹:“乡饮酒礼,敬老尊贤之古制。近闻年久,视为具文,所备筵宴,亦多草率,尔衙门应加谨举行。”
乡宴之礼起到了明礼义、重伦序、宣教化、彰良善、黜奸邪、移风俗的积极作用。乡宴之礼历朝均无定期,或于正月、或于三月、或于孟冬,择吉举行,此项礼仪由周至清一直延续三千余年,可见其积极的教化作用值得认真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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