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做到扶上马送一程”。
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并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节奏、力度和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抓紧出台各项政策完善优化的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高强指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首先不要减少投入,要把原来的扶贫举措,已经确定的政策和工程项目等稳定和延续下来,并逐项分类优化调整。“稳定投入不是说什么都不干,扶贫政策要转向脱贫攻坚成果,转向乡村振兴。”
如产业扶贫要与产业振兴衔接,易地扶贫搬迁要促进贫困人口搬迁后的后续帮扶,包括社会融入、就业保障、公共服务等。
高强表示,低收入人口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点环节,要对脱贫边缘户或容易致贫农户进行分类,分别采用兜底保障、产业发展、就业帮扶等帮扶措施。在实践过程中,首先要确定“低收入”标准,在此基础上对低收入群体进行比较细化。“注重教育和培训,核心是激发他们的自主发展能力,让他们参与到乡村产业发展中,勤劳致富。”
张俊伟也强调分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性。“因为贫困的原因很多,如有的是生产落后,有的是因病因老致贫。”生产落后致贫人口可以进行产业帮扶,如发展特色农业、特色旅游等,继续发展生产;因病因老致贫则更多进行直接扶持,将其纳入扶贫体系,巩固制度化帮扶成果。
高强表示,在过渡期内,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是前提。具体而言,在“投入不减少、政策要延续”的基础上,建立防止返贫监测体系,“出现一个发现一个,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分类化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孙小龙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消除绝对贫困后我国进入控制和减少相对贫困阶段,相对贫困会一直存在,这是一场“持久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让产业链条上的低收入群体通过合作经营、务工就业等方式分享更大比例的增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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