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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共享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长沙8月1日起实施警企联合惩戒
星辰在线 | 编辑:陈贝贝
未戴头盔者先现场学习考试,再处罚放行
22日中午,岳麓交警大队六中队民警在枫林路爱民路口进行共享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路口立着一块蓝底白色的提示牌,提醒市民:驾乘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一律先学习考试再处罚。整治行动中,民警拦下了一名没戴头盔的共享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这个头盔没二维码,我拿不下来。”驾驶人雷某解释,自己的目的地并不远,觉得不戴头盔也没问题。
“这辆车子坏了,可以换一辆骑,要提高安全意识。”岳麓交警大队六中队指导员刘文说,虽然事出有因,但雷某还需要先在APP上学习并通过考试。刘文介绍,7月19日起,长沙交警在城区范围内的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盯住人流密集区域,对共享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对于查获的未戴头盔的驾驶人一律先进行现场学习考试,再处罚放行。对有单位的还要通告至其所在单位,要求单位加强内部监督教育。
为强化整治效果,长沙还将建立警企联合惩戒机制约束不戴安全头盔上路的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的驾驶人,将被限制使用长沙市城区运营的所有共享电动自行车。第一次限制使用一个月,第二次限制使用两个月,第三次限制使用一年。警企联合惩戒将从8月1日起实施。
“我们会跟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信息共享。”刘文表示,后期长沙还会打通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之间的合作,更好地实行警企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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