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歡山遇連假常遊客車潮多,去年端午連假有自行車騎士騎到台14甲線31公里50公尺下行路段,指對向大型重型機車為超車但因過彎而機車車身勾到自行車手把,致人車倒地,手肘、下肢等擦挫傷,車子受損,自行車騎士向機車騎士求償59萬9000元,因無監視器和行車紀錄器可證明、刑事不起訴處分、提告者測謊鑑定結果無法研判…等原因,南投地院法官駁回自行車騎士的求償告訴,全案仍可上訴。該起自行車騎士控告大型重型機車在去年端午節連假下午,因在台甲線31公里50公尺處,車多想超車卻不慎勾到自行車車把,致林姓自行車騎士人車倒地受傷且車子毀損,林男向仁愛警方報案,指陳男因控告陳姓大型重型機車騎土涉嫌肇事逃逸、過失傷害和毀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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