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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起安穩僱用計畫2 0啟動 助雇主勞工渡疫情困境

大成報/于郁金 2021.07.08 03:12 【大成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由於國內疫情三級警戒管制,民眾配合防疫措施減少外出移動消費,使得國內餐飲、住宿、零售及國內旅遊等行業受到衝擊,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今年5月份全國失業率為4.11%,較上月3.64%增加0.47%。臺南市長黃偉哲表示,為鼓勵雇主僱用及勞工就業,勞動部自7月12日起推動「安穩僱用計畫2.0」,藉由雙管齊下獎勵措施,促進勞雇雙方儘速媒合、就業。 「安穩僱用計畫2.0」實施期間為7月12日起至9月30日止,只要接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僱用的失業勞工,雇主可獲得僱用獎助,聘用勞工全時工作滿2個月可獲獎助1.5萬,連續僱用4個月再領1.5萬月,最高獎助3萬元,部分工時則獎助一半;另勞工受僱後同樣可獲得就業獎勵津貼,全時工作就業滿2個月可獲得1萬元,

7/1起營利事業房地合一課稅大不同

【大成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為落實居住正義健全房市,遏止短期投機炒作,將自今(110)年7月1日施行,新修正之所得稅法有關房地交易課稅(下稱房地合一2.0)規定,凡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地,於110年7月1日以後交易者,將依房地合一2.0課稅。 南區國稅局說明,營利事業除出售持有超過5年之房地,不受本次修法影響,適用稅率20%外,如交易係屬非自願性因素、或以自有土地與建商合建分回房地、或參與都更及危險老舊房屋重建者,其取得房地後第一次移轉、或建商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之房地等,亦不受本次修法影響,稅率仍維持20%;另財政部已於6月11日公布下列4種非自願因素樣態,自110年7月1日起適用: 1、依民法第796條第2項規定出售於取得土地前遭他人越界建屋部分之土地與房屋所有權人者。

境外資金匯回專法即將落日 最後申請期限8/14前

【大成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下稱資金專法)自108年8月15日起施行2年,目前已進入倒數階段,申請截止日是今(110)年8月14日,請把握最後時間。 國稅局提醒,符合條件之個人及營利事業如要適用資金專法,應於今年8月14日前檢附申請書及相關資料,個人向戶籍所在地,營利事業向登記地國稅局提出申請,經核准之個人及營利事業,應於國稅局核准文書發文之日起1個月內,向受理銀行辦理外匯存款專戶開戶並將境外資金及境外轉投資收益匯回存入該專戶,才能享有優惠稅率10%;如無法於規定期限內匯回,應於期限屆滿前向國稅局申請展延,但以一次為限,展延期間為1個月。 南區國稅局呼籲,為因應疫情避免增加感染風險,個人申請案如已將洗錢防制及資恐防制作業所需文件先行送�

網路新聞無遠弗屆傳愛 嘉惠屏東榮民遺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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